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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信资讯服务用户协议
请详细阅读及理解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及细则,当阁下按下本网页之「同意」按钮或签署本协议,即表示阁下同意及接受本协议约束并即时生效。
条款及细则
1. 协议
1.1 当汇信财经有限公司(「本公司」)接受用户之服务申请时,则视作用户已接受下列条款及细则,除非有另文明述,下列条款及细则将被应用:
1.2 定义
在此合约中,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意思:
「细则」指本「条款及细则」;
「内容」包括但不限於由本公司透过资讯服务提供的任何内容、软件、资料、资讯、讯息、文字、声音、影像、静止图像、电脑绘图及其他内容或材料;
「费用」指所有由用户缴付的认购费用,以用作使用本服务及/或有关接驳时间收费,本公司不时徵收或收取使用费用及其他收费,同时不论本公司是代理人与否,用户及其他人透过登入姓名及密码而得到网上传送内容,本公司有权收取有关费用;
「登入姓名及密码」指本公司发给用户的个人独特身份识别名称及密码,以用作使用本公司服务;
「服务」指由本公司经由互联网及/或环球资讯网提供予用户的即时或固定网上资讯服务;
「订购表格、申请表格」指用户申请服务时,由用户填写的服务申请表格;
「来源」指所有内容供应商,其中包括但不限於香港交易所及其他交易所及指定资料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已随载於本服务内;
「网址」指由本公司指定的网址或网页用作提供服务;
「阁下、会员、用户或客户」指在此条款内申请使用服务的人仕或公司。
2. 开立服务
2.1 就用户同意受此合约内的条款及规定约束下,本公司会给予用户一个符合本细则版权所有的非专有及不可转让的并有限制的准许权,以作登入及使用此服务。但此服务纯作个人用途,绝不容许於内联网及广泛区域联网将其内容分发传送。
2.2 本公司将给予用户一个登入姓名及密码,藉以使用此服务。 用户不得将其登入姓名及密码给予、转让或分让给他人。
2.3 用户对本公司的声明及保证如下:
2.3.1 用户年龄满18岁或以上;
2.3.2 在订购表格上,所有由用户提供的资料皆属真实、准确、最近及用户的全部资料;
2.3.3 为确保订购表格上的资料真实、准确、最近及全部,用户需要不时向本公司更新有关资料;
2.3.4 用户有责任使用信用卡缴付已列明在订购表格上的账项。
2.4 本公司任何时候有权修订收费或施行新的服务费或修订有关条款及细则,而有关修订将会透过本公司网页或邮寄方式通知用户,并於发出7天后生效。 用户有责任定期检阅网址上公布有关的条款、细则及附加条款。用户继续使用服务将被视作接受有关条款之修订。
2.5 本公司在任何时候绝对有权增加、更改、取消或中断服务的表达、本质或功能,及/或内容的某部份,这情况不论是暂时或永久性,而毋须预先通知用户。
3. 用户的责任
3.1 当签署此协议时,用户必须立即缴付服务费及有关费用予本公司。其后服务费及费用亦须在缴费到期日或之前缴付。 所有已缴付予本公司的费用,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获退还,除非本公司酌情决定,可转至用户在本公司的另一个账户内,或於本公司没收该预缴费用馀数前,由本公司保留至一个指定期限。
3.2 在此协议延续期间,用户必须在本公司发出的到期日前缴付所有费用,以继续使用服务。
3.3 除非本公司同意其他缴款方法,否则,用户特此授权予本公司於缴费到期日由阁下的信用卡转账有关费用,直至用户书面通知本公司取消此协议为止。
3.4 用户同意本公司向任何公司或授权人披露及使用其个人资料或详情,以作正当商业用途。 用户授权本公司披露其个人资料或详情予本公司之附属公司、母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或有关合法的监管机构。
3.5 用户只可将本公司传送的资料作个人用途,不论是否考虑,用户不可以将已接收的任何资料散布给第三者。 如用户违反以上承诺,将要对本公司因此造成的所有支出、索赔、债务、费用、要求、损坏、损失及开支作出赔偿。
3.6 用户特此承认本公司主要责任是输送及传递讯息,一切有关传送讯息上的内容均与本公司无关,本公司概不负责。
4. 接驳服务
4.1 如服务已被停止,(1) 一年内如停止服务超过六个月或以上; (2) 用户未能在缴费到期日向本公司缴付有关费用;或 (3) 用户违反此协议内的条款及细则,按照前例,用户必须向本公司缴付有关费用及本公司不时釐定的接驳费用,用户才可恢复有关服务。
5. 服务转让
5.1 除非得到本公司明确预先批准,否则,提供给用户的服务将不获批准转让给第三者。 惟本公司可酌情决定准许服务转让,但仍须根据本公司就有关转让或更改办理手续。 本公司有权向用户收取有关行政费用,而不时作出调整。
6. 保证及赔偿责任
6.1 就此协议内有关所提供的服务,无论任何原因,包括虚报、误导、履约不符而导致用户任何损失或损坏情况下,本公司毋须向用户负上责任。
6.2 本公司不会保证及表示来源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内容准确性及正确性。
6.3 本公司及来源供应商会尽力确保所提供的内容准确性及负责性,但不会保证它的准确性或负责性,亦毋须对任何因不准确及错漏而导致的损失或损坏负上责任。
6.4 如用户因本公司侵犯其他人的版权或知识产权而提出索偿,所有有关损失、损毁、成本及支出,本公司均不会作出任何赔偿。
6.5 在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及别无他法下,如用户违反其与本公司协议下的细则及条款,其必须向本公司、母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就有关蒙损 (泛指行为、成本、损毁或有关损失被特许的人、联络人及员工) 作出赔偿。
6.6 用户谨此同意若因下列直接或间接情况,导致本公司涉及任何法律诉讼、责任、费用、索偿、损失、损害、法律程序、开支 (包括法律费用) 时,用户将对本公司作出弥偿。
7. 终止服务
7.1 任何时候无论是本公司或用户提出终止服务,必须於下一个账单到期日前,以书面形式给予不少於30天预先通知;若用户需终止服务,必须就此条款向本公司作出通知;否则,用户须继续负责就此服务涉及的所有有关收费。
7.2 本公司在任何时候,及不时在,下列普遍情形下,毋须向用户作出通知,而有权停止所有或部份服务∶
7.2.1 若用户或任何人,非法或不妥当使用服务,或本公司怀疑此服务用於非法或不妥当;
7.2.2 若用户或任何人,将本公司提供服务的资料作散播用途;
7.2.3 若用户在到期缴款前,无论是在此协议下与否,未能向本公司缴付有关费用;
7.2.4 若用户违反此协议内任何规定;或
7.2.5 若本公司,根据其终极判断,断定该服务无可避免地,且有困难再给与服务或对其进行维修、改善或其他相关工作。
7.3 若用户违反开户协议内任何条款或对服务承诺作出不恰当行为,本公司有权终止其相关协议。
7.4 因服务终止,用户在本公司所欠账项将会立即到期缴付,任何预缴费用将会作为缴付用户在本公司所有欠款 (包括任何情况而定的义务)。 如服务是由本公司取消,馀下的账项 (若有) 将会由本公司退还给用户。
8. 其他条款
8.1 本公司有权改动、改变、增加或更改本条款及细则中的任何条款,而毋须向用户作出预先通知。
8.2 所有按本合约发出的通知须以书面形式,并以亲身传递、图文传真、电子或邮寄方式,根据用户最近一次通知本公司或其他由订约各方在书面上确认的地址,送达用户。如以亲身传递方式,有关通知会在送达当日生效;如以图文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出,有关通知会在传送当日生效;如以邮寄方式,有关通知的生效日以通知信上的邮戳日期作准。
8.3 用户发给本公司的任何通知需以书面及邮寄方式,并以本公司实际接收的日期为准。
8.4 如本合约任何条款或规定全部或部份被裁定在任何程度上不合法,或在任何法律的制定和原则下是不可执行,则该条款或规定或其部份会在该程度上被视为不再是本合约的一部份,而本合约的其馀条款和规定则不受影响,仍需继续执行。
8.5 本协议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约束,双方愿意遵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非独一性的司法裁判权。 而用户亦须遵守由政府司法机构制定的"使用者终端机"条例。